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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4 15:18:3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是一定会去在意安全问题的,不管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年龄,性别,安全问题一应该对于个人而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世界上,因为一旦遇安全的威胁,造成的损伤是无法挽救的,其中关于个人的安全问题,整体的环境会给予很大的关注,但是关于公共安全,大家的了解就比较少一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是一定会去在意安全问题的,不管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年龄,性别,安全问题一应该对于个人而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世界上,因为一旦遇安全的威胁,造成的损伤是无法挽救的,其中关于个人的安全问题,整体的环境会给予很大的关注,但是关于公共安全,大家的了解就比较少一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可以从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自主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使用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罪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

  1、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2、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二)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二、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死亡的民事赔偿应区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两者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居民或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一般在25万元以上,农村的就在10万以上。具体还要看年龄,被抚养人情况等。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是否以危险方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判定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比如我们的律师,法官来进行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需要咨询的内容,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我们的律师有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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