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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1 08:20:26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的案件还是占少数的,这里案件对社会危害也是很大的,影响极其恶劣,因此在我国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的案件还是占少数的,这里案件对社会危害也是很大的,影响极其恶劣,因此在我国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杀人犯自首怎么判

  犯罪后自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后自首的使用上述规定。

  三、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刑还是很严重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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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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