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申请法院调解的,当事人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那么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最高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5条)。
调解书的生效时间:
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最高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6条)。
( )字第 号
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 性别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调解对方:名称(姓名) 性别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上列双方因 引起争议,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
2.
……。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__年__月__日
调解意见书
申请人:名称(姓名)__性别:__职务(岗位)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对方:名称(姓名)__性别:__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上列双方因 引起争议,申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本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或逾期未得调解)。现对此案提出如下意见。
____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年 月 日
┌──────┬──┬───┬──┬───┬──┬───┬──┬───┐│ 申诉方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 (当事人 │ │ │ │ │ │ │ │ ││ 或法定 ├──┼───┼──┼───┼──┼───┴──┴───┤│ 代表人) │职务│ │籍贯│ │住址│ ││ │ │ │ │ │ │ │├──────┼──┼───┼──┼───┼──┼───┬──┬───┤│ 申诉方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 (当事人 │ │ │ │ │ │ │ │ ││ 或法定 ├──┼───┼──┼───┼──┼───┴──┴───┤│ 代表人) │职务│ │籍贯│ │住址│ ││ │ │ │ │ │ │ │├──────┼──┼───┼──┼──┬┴──┼──────────┤│ 委托 │姓名│ │性别│ │ 职业 │ ││ 代理人 │ │ │ │ │ │ │├──────┼──┴───┴──┴──┴───┴──────────┤│ 申 │ ││ 诉 │ ││ 的 │ ││ 理 │ ││ 由 │ ││ 和 │ ││ 要 │ ││ 求 │ │├──────┼───────────────────────────┤│ 有关 │ ││ 证据 │ ││ 证人 │ ││ 及证人 │ ││ 住址 │ │├──────┼──────────────┬────────────┤│ 具状人 │ │ 年 月 日 │└──────┴──────────────┴────────────┘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仲裁字( )第 号
申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如申诉方系企业时,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法定代理人:姓名 (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指定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是申诉人近亲属的,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姓名并写明某某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如被诉方系企业时,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被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填写项目与申诉人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相同)
案由:
(以下简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和调解理由)。经本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调解书与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独任仲裁的写:仲裁员)
一九 年 月 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备注:①本调解书从送达后第二天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认真执行;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书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在一年内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书
仲裁字( )第 号
申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如申诉方系企业单位,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法定代理人:姓名 (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指定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是申诉人近亲属的,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姓)
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
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其次是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2款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的相关内容,经过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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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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