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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量刑有区别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0:12:33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自首这一刑法类型,相信大部分都知道自首是可以减轻刑法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自首并不一定会导致减刑。那么,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量刑有区别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自首这一刑法类型,相信大部分都知道自首是可以减轻刑法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自首并不一定会导致减刑。那么,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量刑有区别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量刑有区别吗

  1、一般自首制度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

  2、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

  二、自首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是要考虑法定的从重、从轻情节。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特别是具有法定"应当"从重情节的,一般应当从重处罚,可不考虑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是从犯罪的轻重考虑。一般来讲,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罪行特别严重、犯罪手段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或犯罪之前,即预谋犯罪后投案,钻法律的空子的,可不从轻处罚。

  三是从自首者的人身危险性考虑。自首者人身危险性大的,如惯犯、累犯、再犯等犯罪恶习很深者可以不从轻,或从轻幅度小一些;对于人身危险性小的偶犯、初犯等,则可以从轻,且幅度可适当大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书面传唤到案是自首吗

  应认定为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量刑有区别吗的相关知识,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根据上文的介绍进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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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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