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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14:00:58 人浏览

导读:

古今中外,任何时候,任何的经济市场都是风险与挑战并存在的,这一点,身为企业家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往往在现实生活中,一家企业破产后,总是会给多方带来一定程度的上的伤害,所以,也再一次说明了,平时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古今中外,任何时候,任何的经济市场都是风险与挑战并存在的,这一点,身为企业家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往往在现实生活中,一家企业破产后,总是会给多方带来一定程度的上的伤害,所以,也再一次说明了,平时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并对清算组备案;

  2、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6、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二、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清算会查内部账吗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破产清算需要查企业所有的账目,企业的财产包括企业所有的货币,实物,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企业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这些企业的财产都是可以进行清产核资的。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内容,大家对公司的的类型是有一定了解的,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也意味着各自的各种流程也是不同的,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的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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