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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危险驾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7:17:38 人浏览

导读:

交通越来越方便的今天,道路安全问题也是频发的,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其实,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一些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的,而且,很多人都是意识不到的,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算危险驾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越来越方便的今天,道路安全问题也是频发的,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其实,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一些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的,而且,很多人都是意识不到的,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算危险驾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算危险驾驶

  《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包括: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量刑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哪些算危险驾驶的内容,日常生活中,大家在进行驾驶的时候,会忽视一些很习惯性的行为,其实也是属于危险驾驶的,既然是危险驾驶行为,肯定也是有一些不好的后果,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一些,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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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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