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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3 14:56:49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也听到过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但是具体三者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那么你知道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什么区别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也听到过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但是具体三者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那么你知道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什么区别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二、什么是诉讼代理

  根据法律规定,由民事诉讼当事人授权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以当事人名义,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制度。进行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行为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享有诉讼代理权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没有诉讼代理权,只是传达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如代交诉状、代收文书的人,或者依法律规定支持他人提起诉讼的人,都不是诉讼代理人。

  在古罗马,只有监护人及刑事诉讼上的告诉人,才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代他人提起诉讼。5世纪《萨利克法典》规定:“凡非因公务在身,而拒绝不到,委托别人代赴法庭者,罚款十五金币,此罚款归代出庭人所有。”18世纪,各国立法确定了诉讼代理制度,并承认以诉讼代理为职业的律师制度。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法定诉讼代理人区别是什么

  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

  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独立行使,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有,例如,一审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法定代理人上诉,则二审上诉人是法定代理人,但需注明一审被告人是谁),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相关内容,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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