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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申请日确定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3:10:3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仅授予最先提出申请者。那么专利权申请日确定原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看下去吧。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仅授予最先提出申请者。那么专利权申请日确定原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看下去吧。

  一、专利权申请日确定原则

  1、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

  2、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二、专利提前公开申明如何提交

  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从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公布后,该申请将得到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提前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于三个月期满时公布。

  三、所有的专利权都可以转让吗

  我国《专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 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权申请日确定原则的详细解答,从以上内容可知专利权的申请日以专利局收到申请书之日为确定日,先提出申请的优先于后提出申请者。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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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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