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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7:20:06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当中它肯定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够公开发行,在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是不可以低于3,000万元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当中它肯定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够公开发行,在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是不可以低于3,000万元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购买公司债券分为五步

  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1.1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

  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1.2 开立帐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帐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帐户有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现金帐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帐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帐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帐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帐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帐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2、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2.1 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公司发行债券,他肯定是需要根据债券资格来进行了解,是否符合其规定,并且也要支持正常发展。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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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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