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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3:57:3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一般会认为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其实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有立案的权力的,那么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案件在检察院多长时间、检察院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一般会认为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其实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有立案的权力的,那么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案件在检察院多长时间、检察院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十二个罪名。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三十四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2、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3、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4、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二、案件在检察院多长时间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三、检察院到法院多长时间会开庭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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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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