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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5:15:08 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分为自诉和公诉案件,某些案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时的能力而决定,精神病患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对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分为自诉和公诉案件,某些案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时的能力而决定,精神病患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对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对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程序

  1、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嫌疑犯曾经患病或可能患病的相关依据(包括嫌疑人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再依法鉴定。

  2、公安机关查获或发现嫌疑犯有精神病症状,怀疑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为了更好破案、诉讼、定罪量刑等情况,会做司法鉴定

  3检察院怀疑嫌疑犯患有精神病的。

  不管哪种,提出鉴定方都要提供相关事实证据(认为有病的表现),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方提出申请,主管方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受理或否决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专门性问题,正确解决好这些专门性问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至关重要。为此,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人们又称“司法鉴定”,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三、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诉讼的被害人、被告人、以及家属和公安机关、检察院都有权利去做精神病鉴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对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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