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电瓶车全责吗
导读:
在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电瓶车行使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上,如果电瓶车发生车祸,是否会因为是电瓶车而成为主要责任承担人?根据车祸的责任方不同,造成的损害也不同,电瓶车在不同类型的交通肇事事件中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车祸电瓶车全责吗的相关问题。
电瓶车是否全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并不一定是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一)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在车祸中电瓶车是否全责是要看具体事故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验并且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是否有违章行为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确认主要责任方以后,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车祸电瓶车全责吗问题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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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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