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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住院属什么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4:24:22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冒名顶替住院是属于包庇罪,被发现后是需要进行追究相关责任,并且对于顶替他人住院是不利于备案以及调查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相关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冒名顶替住院属什么案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冒名顶替住院是属于包庇罪,被发现后是需要进行追究相关责任,并且对于顶替他人住院是不利于备案以及调查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相关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冒名顶替住院属什么案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冒名顶替住院属什么案件

  包庇罪。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行为人以各种原因顶替他人违法犯罪,妨害司法办案,涉嫌包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刑法》第31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2、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3、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

  三、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

  1、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犯罪的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

  (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窝藏、包庇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若、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4)、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

  (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窝藏、包庇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

  2、伪证罪与包庇罪的相同点

  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发生在侦查阶段,妨碍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给了犯罪分子喘息的机会。浪费了司法资源,增加了司法成本。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冒名顶替住院属什么案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莫名顶替他人住院是属于包庇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它可以根据实际认定标准来进行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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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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