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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请清算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14:07:47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在进行破产程序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法院申请清算组的成立,并且股东大会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解散决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债权申请清算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公司在进行破产程序过程当中,它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法院申请清算组的成立,并且股东大会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解散决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债权申请清算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破产债权申请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债权申请清算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破产费用在进行处理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根据相关顺序来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也要了解实际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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