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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件到市检察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3:50:13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是有省、县之类的地域区别的,区分这些地域的检察院主要是跟案件的严重程度有关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地方的案件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对于这些其实是可以好好了解,所以什么案件到市检察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检察院是有省、县之类的地域区别的,区分这些地域的检察院主要是跟案件的严重程度有关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地方的案件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对于这些其实是可以好好了解,所以什么案件到市检察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什么案件到市检察院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刑事诉讼具体情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有四类: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包括35种,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传染病防治失职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办理偷越国?边 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放行偷越国?边 境人员案;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7种,即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检察院不立案该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遭到不法行为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

  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三是提起自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是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犯罪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什么案件到市检察院的相关介绍,到市检察院的案件主要是跟贪污受贿有关的比较多,这些案件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只有明白这些案件的仔细类型才会比较好的呢,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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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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