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损失由谁来定损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火灾是很常见的,往往火灾的原因也有很多种,比如线路老化、用火不注意、人为等等因素,那么发生火灾之后就要承担事故责任。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火灾损失由谁来定损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火灾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简单说,有以下几点:
1、乱用明火,包括乱扔燃烧着的烟头,乱放烟花爆竹,从而引燃可燃物。
2、乱用电器,致使电线路超负荷,引发漆包胶软化、燃烧。
3、化学制剂保管不善,引起化学反应发热,或挥发后达到临界浓度,遇明火而引发爆炸。
4、实施电焊作业时,防护不当,致使火花乱溅,引燃可燃物。
5、使用电器时,未按相关安全要求操作或看护,致使过热引燃可燃物。
6、使用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时,未按相关安全要求操作或看完,引发过度加热而引燃可燃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火灾损失由谁来定损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火灾事故定损是由公安机关调查火灾的原因,消防机构负责统计火灾损失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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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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