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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能否加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6 12:22:05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的案件是可以进行抗诉的,但是抗诉的案件是有一定的标准,不管是一审二审案件都是有一些标准的,这些其实都是有一些的标准的,所以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能否加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检察院的案件是可以进行抗诉的,但是抗诉的案件是有一定的标准,不管是一审二审案件都是有一些标准的,这些其实都是有一些的标准的,所以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能否加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能否加邢

  看证据,看事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二、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不加刑吗

  上诉不加刑,是指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时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包括单独抗诉的,以及被告人上诉与抗诉并存的案件。

  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上诉的刑事案件同,二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检察院抗诉的情形有哪些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能否加邢的相关介绍,对于案件是不是能加刑的案件都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这些其实还是要看证据的,看事实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可以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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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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