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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刑事案件 审查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4:01:5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刑事案件发回重申的情况。通常刑事案件的发回重申都是有重申期限的,这个期限是多久呢?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发回重申刑事案件审查期限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刑事案件发回重申的情况。通常刑事案件的发回重申都是有重申期限的,这个期限是多久呢?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发回重申刑事案件审查期限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发回重申刑事案件审查期限

  发回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按照一审程序期限计算。一般在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发回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按照一审程序期限计算,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对于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二、刑事立案诉讼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接受刑事案件的立案的,一般由检察院提起提起公诉。只有个别自诉案件可以直接由法院立案审查,但是具体立案时间每个法院执行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案件减刑情况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上所诉,对于刑事案件的发回重申期限,我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发回重申刑事案件审查期限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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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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