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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判决后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7:58:25 人浏览

导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非法募集公众资金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非法集资案件定什么罪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整理了其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各种方式非法募集公众资金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非法集资案件判决后如何处置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整理了其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  

一、非法集资案件判决后如何处置

  1、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2、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2)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3)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4)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3、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4、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二、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1、在刑事判决书中直接判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非法集资案件的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非法集资案件判决后如何处置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案件对于被害人应当积极通过救济途径挽回损失;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宽大处理;对于司法机关应当公正有效的进行审判、执行等活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您作深入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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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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