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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缴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0:27:56 人浏览

导读: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都是需要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话,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有时候还可以申请一笔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缴税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都是需要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话,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有时候还可以申请一笔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缴税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缴税吗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缴税吗”全部内容。综上所述,只要按照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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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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