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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3 07:19:19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案子许多人都会通过调解来解决,因为这样可以达到少走司法程序,无论是从精力上还是资源上都是必要的。当然,交通事故的案子也有其复杂性,虽然我国现在的道路监控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漏洞。那么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交通事故的案子许多人都会通过调解来解决,因为这样可以达到少走司法程序,无论是从精力上还是资源上都是必要的。当然,交通事故的案子也有其复杂性,虽然我国现在的道路监控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漏洞。那么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

  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调解书应当载明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常见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结案去哪里相关知识。对于交通事故结案的知识,我们往往是在交警的引导下。当然,注意交通安全,在驾驶的时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是最好的处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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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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