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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鉴定处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2 07:59:46 人浏览

导读:

现实中,如果民事纠纷争议不大,经过协商或者第三人调和一般都能解决,但是争议大的就很可能走向诉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民事纠纷鉴定处理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实中,如果民事纠纷争议不大,经过协商或者第三人调和一般都能解决,但是争议大的就很可能走向诉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民事纠纷鉴定处理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纠纷鉴定处理程序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民事诉讼开庭有哪些环节

  (一)法庭调查

  1、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当事人陈述;

  (2)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3)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 宣读鉴定结论;

  (5) 宣读勘验笔景。

  (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三)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三、民事判决宣判怎么做

  (一)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院一律公开宜告判挟,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纠纷鉴定处理程序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事纠纷如果要诉讼,作为原告就要先收集好证据。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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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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