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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2 07:35:2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合伙企业来说,如果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话,那么我们是需要进行相关的清算程序的,它的清算程序一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投资人自行清算,第2种是交给法院进行清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程序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合伙企业来说,如果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话,那么我们是需要进行相关的清算程序的,它的清算程序一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投资人自行清算,第2种是交给法院进行清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程序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程序

  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投资人自行清算,二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本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不像公司、合伙企业那样,由若干股东或者合伙人组成,清算会涉及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清算也要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或者股东、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进行清算。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所以说,本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规定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关于全体股东、合伙人进行清算的规定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因此规定由投资人清算。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一项权利的规定。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让投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种要求也是应当的。为此,本条作了这样的规定。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本条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方式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因为现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资产,所以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

  2、偿付合伙人债权;

  3、按资本余额分配剩余资产。

  上述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基于如弄虚作假定:

  1、合伙企业有完全的清偿能力,即合伙资产超过合伙负债;

  2、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净资产都拥有合伙权益,即在分摊资产变现损益后,其资本余额仍在贷方;

  3、在现金分配给合伙人之前,所有的资产都已转变成现金。

  三、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合伙企业来说,是尤其他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共同出资并且经营的一种企业,如果发生矛盾的话,我们可以进行解除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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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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