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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5 07:19:22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都是比较严重的,一旦被定罪,那么犯罪人将会需要坐牢,如果罪行十分严重,那么甚至需要接受死刑,甚至是死刑立刻就执行。那么,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刑事案件都是比较严重的,一旦被定罪,那么犯罪人将会需要坐牢,如果罪行十分严重,那么甚至需要接受死刑,甚至是死刑立刻就执行。那么,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

  1、委托授权书里都会写明有效期的,像身份证一样,逾期则无效;

  2、委托授权书里都会有注明:(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

  二、刑事辩护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受委托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三、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以上是一篇关于“刑事委托书委托期限”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刑事委托书的期限问题,还有刑事辩护委托书的写法以及辩护人的范围,对于刑事委托书的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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