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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8:36:35 人浏览

导读:

征地一般指征用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就公路建设、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拟征地公告多久后审批,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征地一般指征用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就公路建设、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拟征地公告多久后审批,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路建设、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

  (一)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

  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都将其归类为杂果树,其补偿金额相较于常见的果树品种要低一些。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0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拟征地公告多久后审批

  拟征地公告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各位被征收人可以为后续的征收做一些准备工作。例如: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书,证件丢失的尽快依法补办,了解土地征收中的一些基本程序,学习重要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在土地征收进程中享有哪些权利,了解具体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

  在拟征地公告之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会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正式的征收程序的大门敞开,征收方开始正式征地。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

  (一)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二)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三)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四)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公路建设、山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土地征收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事,宅基地为农民提供居住的地方,承包地为农民提供生活的经济来源,这两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基,广大农民不能没有它们!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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