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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诉讼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08:33:44 人浏览

导读:

析产诉讼的条件为:(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更多关于析产诉讼的条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析产诉讼的条件为:(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更多关于析产诉讼的条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析产诉讼的条件

  析产诉讼的条件为:(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析产诉讼的前提是什么

  1、财产共有人之一负有债务并且该债务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

  财产共有人之一负有债务。并且该债务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此为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在这里,债务得到法律上确认方式有三:一是法院作出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调解裁定,二是法院经债权人申请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三是公证机关、仲裁机构作的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书等。

  2、债权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前述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经法院受理,即代位析产诉讼产生于执行过程中。

  3、除共有财产外,该债务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应穷尽调查手段,查明债务人除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是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尚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

  4、财产共有人(债务人和其他共有人)都未主张对共有财产进行析产分割

  债务人和其他共有人均未主动对财产进行析产分割或提起析产诉讼,导致法院无法继续执行,债权人债权得不到充分实现。债务人或其他共有人下落不明虽然并非其主观上不行使析产行为,但由于客观上产生了同样的妨碍执行继续进行和债权充分实现的结果,故也应当视为成就代位析产诉讼条件之一。

  三、什么是代为析产诉讼

  代位析产诉讼指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债务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依法代替被执行人(债务人)提起的析产诉讼。它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设立的,为强制执行债务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时,解决实体权利纠纷的诉讼。代位析产诉讼的设立,有利于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具有很强的实务性。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但诉讼权不应被滥用。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析产诉讼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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