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其中财产损失主要是车辆损失。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要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工作,就需要知道索赔工作要做些什么。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分为:
1、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2、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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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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