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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申请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07:28:00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大家在遇到民事纠纷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现在大家的法治意识还是比较高的。当案件判决之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那么法院申请执行费用谁来承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生活中大家在遇到民事纠纷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现在大家的法治意识还是比较高的。当案件判决之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那么法院申请执行费用谁来承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谁出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二、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1、因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2、因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请而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和审计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预交。

  3、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结案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法院申请执行费用谁来承担的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申请执行费用谁来承担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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