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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律师写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3 07:17:05 人浏览

导读:

大家也是知道的,现实中,很多想要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都是需要拟定离婚协议的,对夫妻的事务进行处理,然后双方当事人需要签字盖章。那么,离婚协议书必须请律师写吗?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离婚协议书要律师写吗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要律师写吗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要律师写。法律快车提示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会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律师出面与对方进行交涉;自己写离婚协议有困难的,可以请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因此,协议离婚一般不需要律师介入,是否找律师由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

  二、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婚姻的,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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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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