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标额度有规定吗
导读: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基础建设,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必须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国有企业要进行招标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否则是不合法的,不过不同项目招标方式可以不同,对投标的单位的要求不一样,那么国有企业招标额度有规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家发改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部分调整,但不能缩小上述规模标准。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无论何种类型的招标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200万元以上。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60万元以上的工程。
1、招投人必须向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2、公司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均须形成书面材料,在充分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反复论证可行性后,提交公司领导讨论决定;
3、政府代建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项目须经招投标领导小组或公司领导层讨论通过方可实施,重大项目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讨论决定。
国有企业招标的中标公示制度如下:
1、公司范围内所有公开交易的项目,无论采用何种中标方式,均必须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开标时间、中标候选人、负责受理投诉的单位等;
3、在公司招投标中心设置专门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4、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投诉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符合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指派二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
2、投标前,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并加封;
3、投标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投标人的身份,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检查并记录标书密封情况;
4、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员应封贴投标箱;
5、公证员应监督招标方(受托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6、开标前,公证员应查验投标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投标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条件;
7、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
8、投标箱开启后,公证员应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9、公证员应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国有企业招标额度有规定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招标是有额度规定的,可以参考上述的额度要求,不过不是所有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有些情况下适用邀请招标等,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来实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知道采购管理就是企业成本控制的一项重要的缓解,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集中采购的优势日益明显,所以提出看一些企业采购管理的具体方法,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的一种管理采购方法,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种,可以对采购业务过程进行组织、实施与控制的管理过程,那么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是怎样的,企业采购管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