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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有哪些区别?

2020.07.27200人阅读

摘要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区别主要有: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方式不同、保障标准不同等,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保障一般是中低收入家庭,而对于廉租房保障的是低保户,并且两者的保障方式或者装修标准也是不同的。

一、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区别是什么 ?

1、保障对象不同。经适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是低保户。

2、保障方式不同。经适房是微利出售,廉租房是廉价出租。

3、保障标准不同。经适房面积一般在60--80平米,最多可在90平米。廉租房面积必须在50平米以内。经适房通常是毛坯房出售,廉租房必须已装修可入住。

二、司法解释

1.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认定和适用情况,应当基于申请人员的个人实际而定,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申请使用,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可以向当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或者廉租房管理部门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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