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了。儿子还有居住权吗?
更新时间:2024-05-08 09:01:3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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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死了。儿子还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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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法律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因此,离婚后一方死亡的,如果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子女一般由另一方抚养一方没有负担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024-05-08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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