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关于房子过户归于,姐姐户口本一直在父母那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4-05 02:46: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关于房子过户归于,姐姐户口本一直在父母那里,弟弟户口已移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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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应由相应的法律效力,办理过户时具体要求需要看房管部门的具体材料要求
2024-04-05 02: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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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没留遗嘱房产过户的方式: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确认遗产份额,然后由房产继承人携带本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4-04-05 0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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