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29 12:10:3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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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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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特征有:
1、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
2、债权转让的方式有权利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3、债权转让的对象是合同中可以转让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3-11-29 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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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11-29 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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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
1、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11-29 1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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