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搬迁宅基地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23-11-21 18:34: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高铁搬迁宅基地如何赔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103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11-21 18:31:4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65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搬迁国家赔偿标准如下:
1、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4、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023-11-21 18:32:0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25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动迁户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11-21 18:34: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拆迁补偿赔偿项目
拆迁补偿赔偿项目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那么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
人浏览
2022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2022最新拆迁赔偿标准
在进行征地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被征地人做出相应的补偿,并且因为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也会导致实际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但在征地补偿费项目方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
房屋拆迁补偿
人浏览
拆迁赔偿诉讼
拆迁赔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做法是: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
拆迁安置
人浏览
拆迁安置赔偿
拆迁安置赔偿
拆迁房屋的话,可能会遇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事宜,很多的人们对于拆迁安置赔偿的问题是比较关心的,建议大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制度,这样对于自己房屋的安置也是有帮助的,那
拆迁安置
人浏览
竞标不参加能知道中标价吗
竞标不参加能知道中标价吗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招标投标
人浏览
投标投诉期多长时间
投标投诉期多长时间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
人浏览
具体要看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若对不了解相应政策及赔偿标准,可以起诉要求信息公开,并对赔偿标准要求裁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招标质疑要在多久时间内提出
招标质疑要在多久时间内提出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投标
人浏览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是:企标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由企业制定;国标是在国家围内适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标准
招标投标
人浏览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多长时间开工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多长时间开工
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后可以开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工程即可开工。
招标投标
人浏览
投标保证金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多少呢
投标保证金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多少呢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招标投标
人浏览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