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借给别人住,然后他带朋友来赌博,有什么后果?
更新时间:2023-10-09 13:28: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借给别人住,然后他带朋友来赌博,有什么后果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962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该债务是赌博方的个人债务,应用其个人财产偿还。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一半归赌博方,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归还财产,赌博方又无力偿还,债权方可以申请执行属于赌博方的财产-即申请拍卖房子的一半产权,但前提为赌博债务被认定为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
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
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
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因此该债务是赌博方的个人债务,应用其个人财产偿还。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一半归赌博方,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归还财产,赌博方又无力偿还,债权方可以申请执行属于赌博方的财产-即申请拍卖房子的一半产权,但前提为赌博债务被认定为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
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
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
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2023-10-09 13:28:0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欠房租不给,被起诉后逃跑有什么后果
对于欠房租不给,被起诉后逃跑的,相应的后果是: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且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或者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将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抵押给个人借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在去进行房产抵押的时候,一般都需要进行比较大额度的借款时去进行的,抵押物的价值是需要高于借款的,那么房产抵押给个人借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
债权债务常识
人浏览
因赌博而产生的借贷并不受法律保护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贷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核心提示:房贷的还款方式有哪些?房贷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还本付息、按期付息还本、本金归还计划、等额递增、等额递减。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具
房地产
人浏览
你好,他只要是不跑不丢,你就没责任,但是最好不要给他做保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建议保留好证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你的陈述,行为人已经涉嫌诈骗刑事犯罪的,搜集涉及的证据资料,可以通过报警维权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涉嫌赌博犯罪,具体判刑多久完全取决于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和责任心,本人已经办理过多起无罪和缓刑案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民法
人浏览
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具体为,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民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