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辞职照顾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母亲。保险公司理赔,如何计算护理费用?
更新时间:2023-07-25 09:16: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肖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辞职照顾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母亲。保险公司理赔,如何计算护理费用?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567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具体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过一人的,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但最高不超过3人,擅自多用护理人员的费用受害人自理。
4、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过一人的,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但最高不超过3人,擅自多用护理人员的费用受害人自理。
4、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25 09:14:07
咨询我
已帮助10069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23-07-25 09:14:19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277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23-07-25 09:16: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属于工伤情况,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工伤期间,劳动者工资待遇正常发放。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我们需要首先报警,然后再通知相关的保险公司到场来确定相关的一些赔偿金额,但是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也就是说负有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一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交通事故索赔中护理费的计算: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理赔多久到账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大部分时候开车都是十分小心的,毕竟发生事故的话,不仅伤身,而且伤财。但千防万防,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最关心的莫过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1、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法律依据:《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详细描述下,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谢
全部2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完整描述下情况。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精确法律建议。感谢感谢!
全部1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高速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具体责任认定标准如下:(一)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