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6-09 11:38: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98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6-09 11:36:19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529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整体计算五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3-06-09 11:36:24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8879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3-06-09 11:38: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后会判刑吗
交通事故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对个人的权益侵害也比较严重,有时会造成财产损失,但有时候严重到剥夺人的生命。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然后接受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人浏览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达到七十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
图片说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于今年6月27日的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中新社发刘向龙摄多年不变的铁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3、丧葬费(上年度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可以享有抚恤金待遇吗
编辑同志:我丈夫系一单位职工。上月初,他因死亡,肇事方已按有关规定作了赔偿。请问,我还能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要求支付抚恤金吗?晓缓晓缓同志:你仍有权享有抚恤金等待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交警怎么划分的责任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一般是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算一年;死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看事故责任划分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司机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否则,肇事者只承担民事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投诉公交车司机的方法:(一)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二)拨打114查询公交车公司的投诉电话;(三)拨打96166交通服务热线;(四)其他可以举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如果事故中对方全责,你的费用由对方全部赔付,自己的意外险不会再赔,如果自己也有责任,对方责任外的部分由你的意外险进行赔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车祸死亡赔偿金法律上规定的分配方式:由死者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被扶养人的原则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主道车撞辅路车是辅路车的责任。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一旦发生事故,辅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