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经朋友介绍,有人在我的贷款银行给我担保贷款,他签了担保合同,止付协议会拿走15%的利息和费用,这是骗子吗?

更新时间:2023-06-06 14:04: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经朋友介绍,有人在我的贷款银行给我担保贷款,他签了担保合同,止付协议会拿走15%的利息和费用,这是骗子吗?
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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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2023-06-06 14: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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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担保合同订立之时,该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借款人或者贷款人能够按时还清所欠款项,否则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相当于担保合同是借款或者贷款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当银行贷款还清,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应当时效,那么从合同也就失效,不需要再另行解除
2023-06-06 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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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保人签字骗取贷款,不构成贷款诈骗。如果贷款人是担保人,则意味着同意承担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即当贷款人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或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偿未偿还贷款,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3-06-06 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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