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批准划拨组民承包地为本集体搞新农村建设集资住宅楼,請问所占用土地是否再给予组民补偿?

更新时间:2019-01-13 12:33: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村集体经批准划拨组民承包地为本集体搞新农村建设集资住宅楼,并对原承包地进行了重包,請问所占用土地是否再给予组民补偿?村集体经批准划拨组民承包地为本集体搞新农村建设集资住宅楼,請问所占用土地是否再给予组民补偿?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46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
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
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19-01-13 12:11:4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44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私自占用农村土地用于建筑,是违法的,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2019-01-13 12:18:34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99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lO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
2019-01-13 12:28:5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18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的动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及有关的行政法规,滥用手中职权,对不符合征用占用土地、耕地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行为。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即具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次数多、面积大,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刑法》有关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
0.67公顷(十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三十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
3.33公顷(五十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9-01-13 12:33: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下面一起来看看。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
国家征地补偿常识
人浏览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现在一般是一次性补偿给农民,但是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集体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集体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或出售,但是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土地使用权也仅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且这块土地也
房地产
次播放
村委会租用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由该企业缴纳?
村委会租用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由该企业缴纳?
某企业向村委会租用村集体用地,请问,土地使用税是否由该企业缴纳?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
土地税
人浏览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集体建设用地能否买卖
集体建设用地能否买卖
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
房地产
人浏览
可以让伤者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应当有保险公司赔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没有出专门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消费者可以获得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包括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国家赔偿
人浏览
没有权利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怎么处理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怎么处理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的处理方式为数额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国家赔偿
人浏览
只有村集体建设用地或工矿用地才可以建设厂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吗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吗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进行赔偿。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国家赔偿
人浏览
根据法律规定,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首先,原告可以在宣判前申请撤诉;同时,原告在诉讼中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赔偿有利息吗
行政赔偿有利息吗
国家赔偿中行政赔偿有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国家赔偿
人浏览
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有:(1)公诉人、当事人或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2)该证人证言对案子判罪定刑有重大影响;(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在于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以及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
国家赔偿
人浏览
判决前还进行调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拘役错误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拘役错误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拘役错误是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国家赔偿
人浏览
如果案件被受理,就由警察来侦查了,而侦查有很多种方式,通知被举报人来问话是其中一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开始到结束的时间。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