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500万,还有二套房价值1500万。但别的股东不收购。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11 16:42: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500万,现资产3200万,公司帐面有1000千多万末分配利润10年了。还有二套房价值1500万。我们94年开业。2015年执照到期。我占百分35股份。现想撤股。但别的股东不收购。社会上又找不到买股的人。我怎么办?可申请解散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500万,还有二套房价值1500万。但别的股东不收购。我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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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搜索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2019-01-11 16: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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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2019-01-11 1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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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上述召集通知中审议事项的记载,是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个重要条件。
即对于召集通知中未列明的审议事项,股东会临时会议不得就此作出决议。如果作出决议,其决议将归于无效。这是因为,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开会,不同于股东会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必须在商定时间召开,并且其可以审议的事项范围是法定的。
这样,股东在开会之前就有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以确定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而股东会临时会议则是随机召开的,并且其要审议的事项又不确定。  如果在会前不就审议事项进行书面通知,会使股东难于应付并无法作出决议,或者会被加以利用而对部分股东进行突然袭击并强行通过审议事项。
为防止发生上述情况,公司法作出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必须载明审议事项的规定。
2019-01-11 1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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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2019-01-11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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