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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财产继承比例

更新时间: 2021-04-14 14:06: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关于子女财产继承比例的问题,继承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确定的比例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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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瑞雷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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