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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去当地办理吗

更新时间: 2019-09-03 10:20:5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针对离婚是否需要去当地办理的问题,我作如下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的,需要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由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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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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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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