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遗嘱怎么立有效

遗嘱怎么立有效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第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第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第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遗嘱形式。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易轶律师
主任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21451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