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刑事辩护> 敲诈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罪的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 2019-11-18 15:40: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敲诈罪不是一个规范的罪名,规范的罪名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或者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而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的,也应当立案追诉: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

6、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李文涛律师
主任律师
李文涛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1812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