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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19-11-20 10:45:5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如下:

第一、身份不同

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

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

第二、出资不同

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第三、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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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方兴律师
牛方兴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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