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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9-11-25 13:59:1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特别提醒: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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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方兴律师
牛方兴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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