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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 2022-08-30 11:15: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包括: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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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艺华律师
主办律师
宋艺华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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