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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2-04-25 15:03: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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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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