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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能否撤销

更新时间: 2019-03-28 17:06: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为了减少在财产分割中的矛盾,会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或归一方与子女共有,这样的约定能反悔吗?

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方面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了纯粹的财产利益考虑外,还掺杂着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等其他因素,也不排除一方为了换取另一方同意快速离婚而在财产处分方面作出大幅度的妥协和让步。因此,不能简单地按照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故而离婚协议中约定对于子女的房产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不过将房产赠与给子女后也会带来无穷尽的问题。现行有效的《民法总则》对子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很大,规定了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不得处分子女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父母无权转让该财产。所以,如果父母自己生意出现状况,或者其他问题而将该房屋转让变现了,是有可能导致侵权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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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程律师
朱庆程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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